专业委员会章程

 365bet平台规则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

(2001年12月修订)

为适应我国提高全民素质和广东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,促进我院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,搞好各专业的学科建设,构筑以能力为中心的教育体系,提高教学质量,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,特设立各专业指导委员会,并制定本工作章程。

一、专业指导委员会设立的原则

1、为使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更具针对性,原则上每一个专业设立一个专业指导委员会。

2、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设立应充分考虑专业及相应社会职业岗位的理论、技能在教学和实践方面的实际需要,成员分布应合理。

3、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为二年,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连任,但原则上任期不超过三届。

二、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职责

1、对专业学生的能力要求、培养规格、社会需求、学生就业前景等作出评估,为专业的发展提供决策参考。

2、对专业课程设置的合理性、实用性、可行性进行研究评审,为学科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。

3、根据专业学生的知识技能要求,对院内实验实操场地和院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提出规划意见,并为学生的院外实习提供帮助指导。

4、开展学术、技术或专业信息交流,举办专题讲座,以开拓本专业学生的视野。

5、为专业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必要的咨询服务。

6、根据专业的条件、特点、开展“产学研结合”活动。

7、研究专业教学中出现的其他相关问题,提出解决意见。

三、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资格

1、专业相应职业、行业的企业家、教学与研究机构的专家、政府部门的主管人员等,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、较强的实操能力或较丰富的实践经验。

2、具体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。

3、热爱本专业,在专业知识或技术上有造诣、有成就,对本专业的教育和社会需求有正确的认识和较强的发展预测能力。

4、热心于教育事业,有责任感。

四、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组织

1、各专业指导委员会由7-11名院内和院外委员组成,院外委员应占委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。

2、设主任委员1名,副主任委员1-2名,委员5-9名。

3、各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委员由专业所在系选定并提出申请,在征得本人同意后,报经学院批准,并由学院院长签发聘书。

五、专业指导委员会活动形式

1、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活动主要由专业所在系负责组织开展,一般情况下每学期应开展一次,特殊情况下也可临时召集。

2、活动方式可灵活多样,每次活动应有明确的目的、主题,并提前向院外委员发出约请。

3、专业所在系指定专人负责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,主动与委员会委员建立经常性联系,通报教学情况,征询教学意见,充分发挥委员会对专业教学的指导、参谋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