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业班办理暂缓就业的通知
时间:2015-06-08 10:45 ??来源:未知 作者:计算机系频道管理 点击:
暂缓就业网上申报系统已经开通,请有需要的各位同学在5月20日前上http://211.66.88.6/test/login/login.asp旧校务系统申请(未正常毕业,即不能在6月30日取得毕业生资格的同学不能办理暂缓就业)
温馨提示
1、正式落实接收单位(单位解决人事档案及户口指标),已经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,但仍未落实户口指标(人事局还未盖章)。
2、有意愿入户深圳或广州但暂为取得接收函(即入户资格)。
3、需要考银行或者其他需要应届毕业生资格的同学。
3、暂缓就业与是否工作无关。
4、其他情况由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办理。
一、什么是暂缓就业?
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,部分毕业生未落实正式录用单位(指解决户口的单位),又不愿把户口、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,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,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。暂缓期限为2年,暂缓期内保留应届大学毕业生身份,如果找到正式录用单位,仍可以派发报到证。
二、暂缓就业的好处
在暂缓就业两年中,保留应届大学毕业生身份,如果找到正式录用单位(指解决户口的单位),仍可以以大学毕业生身份派发报到证。
三、暂缓就业的弊端
1、暂缓就业期间,档案存放在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,不得随意提取。不管任何原因要提取档案,必须由本人带《暂缓就业协议书》原件到省就业中心办理取消暂缓手续,由省就业中心将档案寄回原籍地级市人事局。
2、若需办理结婚、失业证、计划生育证等手续,需本人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手续,然后回学院保卫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3、省内各大中城市严格控制大专生入户,除非有特殊关系,绝大部分学生找不到正式录用单位,两年后户口、档案仍然发回原籍地级市人事局。
4、两年期满后,毕业生仍需本人回学校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,请同学们仔细衡量暂缓就业的利与弊,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,确有需要者可以提出申请。